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2025年度“海外優青”及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啟事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始建于1975年,是我國第一個全國性生態環境領域綜合性研究機構。中心圍繞“國家生態環境安全與可持續發展”戰略定位,充分發揮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和生態學三大學科的綜合優勢,圍繞國家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重大科技需求和國際生態環境科學前沿,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做出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創新貢獻。
中心重點研究方向為:環境污染物的健康效應與分子作用機制、水環境治理與飲用水安全、大氣復合污染科學防控與污染源治理技術、污染土壤治理與環境生物過程及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與生態安全等。
截至2024年11月,中心在職職工544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現有3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2個中國科學院重點實驗室、6個所級實驗室及若干支撐服務系統平臺。
現誠聘海內外優秀學者,共同加入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隊伍。
一、項目介紹
為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2021年起,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干,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誠摯歡迎:環境化學、環境大數據、納米材料、環境催化、水環境AI技術、水環境生物地球化學、區域生態、城市生態、廢水處理與資源化、環境生物技術、環境生物學、固廢處置、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生態學、微生物學、大氣科學、士壤學等相關專業和研究方向的優秀人才,依托中心申報海外優青項目。
二、2025年優青(海外)項目申請條件
參考2024 年優青(海外)項目申請條件,2025 年項目申報條件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申報指南為準。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取得博士學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項要求
執行中央有關部門關于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統籌銜接的要求。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支持期內只能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三、優青(海外)配套支持
1. 國家資助100-300萬元,中心提供科研啟動經費300萬起,分三年下撥;
2. 聘為研究員崗位、博士生導師,配備科研助理、博士后和研究生;
3. 提供新園區的辦公、實驗用房,在團隊建設、重大科研項目申請等方面給予傾斜;
4. 提供人才周轉房;
5. 協助解決配偶戶口、子女入學。
其他具體事宜可函詢或面商。?
四、高層次人才
有意向申請者還可同步與人事處溝通,申報院引才計劃和所級引才計劃相關事宜。
特別優秀人才和團隊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五、報名方式
1. 請有意者與中心相應招聘方向聯系人(見附表)溝通達成初步意向后,將簡歷同步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并抄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郵件標題中注明“應聘優青項目+高層次人才招聘網”或“應聘院級/所級人才計劃+高層次人才招聘網”及應聘方向;?
2. 通過遴選的申請人將與中心簽訂工作意向協議書,依托中心申報“海外優青”項目和院級/所級人才項目,中心將由專人負責聯系并協助申報。
聯系人:人事處 曹老師 郭老師,科技開發處 張老師
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并抄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010-62849180、010-62923597-803(請說明在高層次人才招聘網看到)
中心設置“伯樂獎”,獎勵在成功推薦海外優青和中國科學院引才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所內外專家。歡迎各位老師宣傳參與!
附表: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招聘方向及聯系人
信息來源:http://www.rcees.cas.cn/tzg/zszp/202411/t20241118_744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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